【导语】:本次活动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开封市旧房装修改造消费补贴”活动专区进行申报(具体上线时间以公告为准),具体申领流程详见下文
开封市装修补贴申领流程
本次活动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开封市旧房装修改造消费补贴”活动专区进行申报(具体上线时间以公告为准)。
(一)规范施工。个人消费者按照自愿原则到企业名录库中选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合同,并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要求,遵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开展装修或改造,取得装修材料和物品发票(发票开具时,其项目名称不得超出补贴范围规定的15类,且务必清晰、准确、详尽地列示,确保与实际交易事项相符,以符合财务规范及税务监管要求)。
(二)提交材料。申请人在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和物品购置完成后,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开封市旧房装修改造消费补贴”活动专区申领补贴,并上传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开封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和物品补贴申请承诺表》(附件1);
3.申请人房屋产权手续或其他合法手续(证明材料);
4.与装饰装修企业签订的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合同、材料清单(附件2)等凭证;
5.物品材料购置纸质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
6.房屋装修前、装修后照片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
7.申请人银行账号及开户行(I类储蓄卡)信息。
(三)部门审核。申请材料上传齐全后,各县(区)住建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步开展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审核通过的进入补贴发放环节。
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符合、不完整或者不清晰无法辨别的,应在系统退回后3个工作日内补正有关信息及材料,逾期未能补正的,视为本次申请无效。
(四)补贴发放。经各县(区)住建局审核通过后,每周将审核通过的消费者信息及补贴资金申请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联合市商务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按程序委托第三方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个人消费者账户。
(五)闭环核查。完成补贴拨付后,各县(区)住建局对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合同履行情况及材料是否实际用于装修的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由所在县(区)予以收回并上缴国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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